1股权代持协议实际出资人:王玉身份证号码:21302119800101XXXX(甲方)名义出资人(代持人):张弓身份证号码:21302119800101XXXX(乙方)鉴于:北京柏月星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合法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且目标公司原股东有意通过转让部分出资额(或称股权)方式引入新股东
现甲方同意受让乙方出让的目标公司出资额且自愿向乙方支付资金人民币2,780,000元(大写:贰佰柒拾捌万元整),乙方拟将该资金以本人名义向目标公司出资,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出资总额为万元,甲方支付的资金合计折合目标公司万元出资额,占目标公司出资总额的%
甲方是目标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也是目标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作为目标公司出资人(或称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乙方是甲方在目标公司所持出资额的名义出资人,系根据甲方决定,代甲方行使出资人权利与义务
为明确出资代持的各项基本事项,现就乙方代甲方进行名义出资和代为持有甲方出资额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一、甲方的基本情况王玉(身份证号码:21302119800101XXXX),同意以自有资金受让目标公司股权,且同意委托乙方代持出资额
二、乙方本人在目标公司的实际出资情况除代甲方持有目标公司部分出资额外,乙方本人另实际持有目标公司部分出资额,以下出资额为乙方本人实际持有,与本代持协议无关,具体如下:2乙方本人在目标公司出资的金额为:万元;出资的方式为:货币出资;乙方本人实际出资额占目标公司出资总额的%
三、委托事项与目标公司出资人身份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出资额对目标公司进行出资,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乙方的名义进行登记、在目标公司出资人登记名册上具名、以目标公司出资人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相应活动(包括不限于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签署股东会议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