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建设部科技示范工程(节能省地型建筑类)申报书示范工程名称示范工程类型申报单位(盖章)起止年限申报时间建设部科学技术司编制二○○七年十月建设部节能省地型建筑科技示范工程申报要求及申报书填写说明一、申报条件(一)建设部节能省地型建筑科技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是优化集成先进适用技术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减少环境污染与智能化系统等方面,取得显著社会、经济与环境效益的住宅和公共建筑
(二)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具有优良的规划设计,在建筑结构、施工质量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并满足建筑节能、节地、节材、节水、环境保护与信息化技术等要求
(三)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可以是拟建、在建或竣工时间在一年内的工程,具有一定的规模
工程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1、公共建筑一般应在2万m2以上
2、住宅建筑:(1)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一般应在5万m2以上;(2)单体住宅一般应在2万m2以上;3、应用重大、先导、高新技术的建筑一般不受规模限制
(四)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优先选用“建设事业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中的推广应用技术、“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或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发布的推广项目等先进适用技术;选用未列入上述各类推广项目的技术,应按《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的有关规定,由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委托的有关单位或申报示范工程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
(五)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一般应由建设或开发、施工总承包、施工、设计、示范技术的技术依托等单位联合申报;也可经建设或开发单位同意后,由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单位联合或其中一家单位申报
二、申报材料(一)建设部科技示范工程(节能省地型建筑类)申报书(一式四份);(二)申报技术资料(一式四份):1、示范工程实施可行性研究报告;(1)工程概况(建筑类型、所在城市、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