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程序1
目的选择优秀供应商,有效控制开发项目建设工程成本
适用范围适用于武汉地产公司开发项目的工程施工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的选择
招标小组设组长一名,由总经理担任
招标小组成员固定成员:总经理、副总、总经理助理、设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成本部经理;非固定成员:负责招标工作的专业工程师(包括设计部、工程部、成本部)
招标小组决策方式:小组中半数以上成员同意,且组长同意
招标:本程序所称招标包括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
零星工程项目: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20万以下和一次采购设备/材料价格在10万以下的项目
4.供应商选择的原则4
对于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20万以上和一次采购设备/材料价格在10万以上的项目,原则上必须进行招标;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5-20万和一次采购设备/材料价格在3-10万的项目,也须优先考虑招标,若需要采取议标、直接委托方式确定供应商,由招标小组讨论确定(或经办部门以传签方式提出,招标小组固定成员会签、总经理审批确定);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5万以下和一次采购设备/材料价格在3万以下(包括乙购、甲购、三方材料),由成本部审核后工程副总视情况直接确定供应商
总承包招标,每个标段入围单位不得少于五家;分包工程招标,入围单位不得少于三家;零星工程招标,入围单位不得少于两家
每次招标应保证1家未合作过的单位参与投标(行业垄断/特殊行业例外)
同期开发项目同一专业工程、同一类材料设备,原则上要整体一次性招标,严禁分拆
评定标原则上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
1招标小组5
1决策项目的分判方式(招标、议标或直接委托);5
2确定投标入围单位、中标单位
1监督招标工作;5
2审批招标文件;5
3审批投标入围单位、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