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政企分开的可行性研究银温泉【专题名称】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专题号】F13【复印期号】1998年04期【原文出处】《经济研究》(京)1998年02期第38~45页【作者简介】银温泉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政企分开是改革的难点之一,政企不分直接阻碍了企业改革的深入
本文针对现代企业制度内涵中的政企分开这一重要内容,从国有产权拥有和行使的角度探讨政企分开的可行性
一、政企分开的涵义按照政府的有关文件及学术界普遍使用的提法,政企分开大概有三层涵义
第一,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与社会经济管理者职能分开
不少人提出的把政府职能与资产经营职能分离即政资分离,可以归到这一层涵义
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家布鲁斯等人列出了平衡政企关系的清单,从中可以看到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若干方面
他们认为,作为所有者的国家要同作为权威机关、管理机构以及非企业部门的管理者的国家分离开来,具体包括:国家作为所有者的角色应与作为负责行政、国防、政治秩序,并由法律授权稽征税收和关税的权威当局的国家分离开来;其次应与作为制定工商业、保健、安全以及其他标准规制的国家分离开来;第三,应与作为例行的和特殊的宏观经济政策中心的国家分离开来第四,应与作为社会和基础设施的政策机关的国家分离开来,作为政策机关,国家处理不能用一般盈亏含义界定目标和达到目标的手段(如共用品、外部性);最后,国有企业部分必须和非企业部门分离,政府部门在非企业部门起作用更好些(Brus和Laski,1989)
第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与运营职能分开
不管国有资产管理职能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哪些方面的内容,这种管理职能都属于所有者(出资人)的权利范围,只要第一层涵义的政企分开做到,这一层就没有“政”的涵义
如果在第一层涵义上分不开,这里肯定是分不开的
可见,提出把管理职能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