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集团财务印章管理办法1总则1
1为规范集团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对财务事项的监控力度,防范财务管理风险,制订本办法
2本办法所指财务印章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及其他财务印章
3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
2印章的刻制2
1刻制财务印章,须由财务部门向印章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刻制申请,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批准后,由印章归口管理部门办理刻印事宜;刻印完成后,印章归口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办理印章交接手续
所有财务印章的印模,须及时在集团财务金融中心和专业集团财务部备案
2财务部门为财务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门,严禁其他部门(人员)申请和刻制财务印章
3印章的保管3
1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人员负责保管,预留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保管人员收到印章后,必须进行登记,填写好《财务印章保管登记表》(附件1)
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鉴由出纳负责保管,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和其它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主管会计保管
2根据企业经营需要,收款专用章可由财务部门授权其他部门保管使用,财务部门应切实负起监督检查印章使用管理情况的责任,并将检查结果纳入考核范围
3财务印章必须保存在安全地方,并且经常检查,非保管人员不得使用,非经主管财务的领导同意,不得携章外出
4印章的使用4
1使用财务印章必须基于发生的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的财务会计业务,加盖财务印章时,应加盖于规定位置
2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财务印章外借
因特殊原因(事项)使用财务印章的,必须办理《财务印章使用审批单》(附件2),经企业总经理和财务主管批准后方可办理
3建立《财务印章使用登记簿》(附件3),对每一笔特殊事项加盖印章应该进行登记,注明使用对象、使用事项、经手人、金额及其他事项
5印章的交接5
1财务人员调动或者调岗时,须办理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