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精品文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主编单位:交通部公安局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实施日期:1999年12月31日关于发布《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的通知交水发[1999]5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办)及有关单位:由我部公安局和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等单位修订完成的《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强制性标准,编号为JTJ237-99,自1999年12月31日起施行
1985年2月发布的《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本规范的管理工作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交通部公安局和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负责,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五日前言本规范系在原行业标准《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内容包括油品火灾危险性分类及码头分级、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系统设计的防火措施、灭火系统和电气等
精品文档精品文档《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试行)》于1985年2月颁布,执行该规范十几年来,对我国装卸油品码头的防火设计,起到了指导作用
随着我国油品码头的建设和发展,装卸油品种类增多,码头装卸设备和消防设备以及运输船舶的不断更新,防火设计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因此对《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试行)》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增加了装卸工艺系统设计的防火措施、常温压力式液化石油气码头的防火设计和水幕装置设置规定;补充了有关防雷、防静电方面的内容;调整了防火间距;修改了泡沫量和冷却水量的计算方法;取消了码头上惰性气体系统
本规范共分7章18节,并附条文说明
本规范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交通部公安局、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负责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和积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