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局服务制度完善方案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XX县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意见》和《县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的通知>》要求(以下简称“四项制度”),为切实执行好“四项制度”,结合民族宗教局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通过贯彻实施“四项制度”,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善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的执行能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信念,提高公务员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水平,推动责任型、服务型、效能型政府建设,围绕提出的“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的要求,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通过贯彻实施“四项制度”,要达到:一是机关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有明显好转;二是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显著提高;三是机关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水平有较大提高;四是公务员依法行政、诚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较大提高;五是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较大提升
二、县民族宗教局对社会和群众承诺事项及内容(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严格依法给予行政许可或非行第1页共3页政许可,公平、公正、文明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