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管理办法(本办法经2014年10月8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是企业生产力要素之一,是企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
为规范企业设备管理,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保证设备有效运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中铁相关规定,结合精细化管理要求及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对公司设备进行系统管理,建立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对设备从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直至报废的整个寿命周期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设备是指在生产活动中可供长期反复使用的机器、仪器、器械、装置等固定资产,具体内容见《机械设备目录》(附件1)
第四条设备管理方针: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生产活动
设备管理原则:坚持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研制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采购与转让、租赁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综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国家及中国中铁有关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以资产为纽带,建立健全适应现代企业发展需要的设备管理体制;对设备实行综合管理;最终为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服务,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第六条公司设备管理目标:完好率≥85%,利用率≥80%,大型设备采购集中度100%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八条公司设备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分为公司、子(分)公司和项目部三个管理层级,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实施分级管理
其中公司为管控层,子(分)公司为主责层,项目部为执行层
上一级对下一级业务实施定期考核
第九条各管理层级应有一名领导分管设备管理工作,明确设备管理主责部门,并根据管理的设备固定资产原值适度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
项目部必须配备专(兼)职设备管理人员,合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