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失业保险的问题与对策据国家劳动部门统计,1997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
1%,截止1997年底,全年下岗无业人员和登记失业人员约1000万人
1998年还将分流企业富余人员300万人,预计到2000年全国下岗失业人员将达到1600万
失业,这个人们讳莫如深不敢面对的问题,终于摆在了我们面前
多年来,我们把失业视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专利”,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失业
其实,失业作为一种经济现象,与社会制度无关,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不可避免的产物
目前我国企业职工大量下岗失业的现象,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实行的就业体制和就业政策在经济转轨过程中的必然反映,也是长期以来重复建设、盲目建设以及企业经营机制深层次矛盾多年积累的结果
我们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不可避免地要经历这样一个历史过程
有人说,既然我们选择了市场经济,同时就选择了失业
我们现在要做的是正视失业,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把失业所带来的负效应减少到最低限度
何为失业保险
所谓失业保险是由国家确定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通过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的办法,使职工在失业期间获得必要的经济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并通过转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他们重新实现就业创造条件
其核心内容是社会集中建立失业保障资金,分散失业风险,保障暂时处于失业状态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并通过失业培训,促进失业者尽快再就业
这种制度有两大功能,一是保障生活,二是促进就业
正因其这两大功能,人们又称其为失业现象的“减震器”和“安全网”
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开始于1986年,并先后制定了两部有关法规,一是1986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二是1993年4月发布的《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对原有《暂行规定》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应该说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从建立至今,在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