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设备采供管理办法文件编号:GCGL第008号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材料/设备采供工作,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严格控制材料/设备成本,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部门的材料/设备采供
第3条工程管理部材料工程师负责材料/设备的市场信息及供应商评价,具体工作为:1、建立材料/设备的市场信息平台,随时了解材料/设备的发展方向及技术应用现状,及时掌握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变动,按季度对市场价格进行汇总
2、建立材料/设备的供应商评价体系,通过评定其服务和供应业绩、企业实力等确定合格的供应商
1)招标、议标前,对供应商实行考察、评审、初选制度,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工程审算部、财务管理部、行政管理部及专业工程师等有关人员进行会签、评审确定入选招、议标单位
2)采供活动结束后,应由各相关人员及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具体时间在质保金支付前执行
第4条乙方(施工单位)自购材料(可调价材料)认价程序
1、材料认价的范围:主要是甲方承担价差的材料/设备中,根据合同约定,需由施工单位进行采供的部分材料/设备
2、本埠项目材料/设备认价及报审:1)本埠项目需要认价的材料/设备,由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提出清单,注明规格型号、数量及使用部位,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工程管理部进行认定汇总后进行价格确认
2)工程管理部根据供应商报价和所掌握的市场信息价进行认价
3)认价单的审批与发送:材料工程师填报《乙方材料供应认价审批表》(GCGL-表29),按规定流程审批后,分别由材料工程师、工程管理部、工程审算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各执一份分别保管(一式五份)
3、外埠项目材料/设备认价及报审:1)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单项材料/设备认价及报审程序同本条第2款规定
2)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单项材料/设备,由工程管理部材料工程师认价,部门经理校核,工程审算部审核,工程总监复核,副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