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宁波大红鹰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记实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宗旨是为了科学、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在校表现,引导学生有针对性的完善自身素质,培育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涵养大红鹰学院精神,在“三个一切”思想指导下,以“真诚、博雅”为行为评价准则,根据《宁波大红鹰学院关于开展08-09学年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的通知》和《宁波大红鹰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特制定本细则,以使我院学生工作始终处于学院前列
第二条学生综合测评包括德育测评、智育测评和体育测评等三个部分,采用百分制,课程成绩一律换算成百分制,按下列标准操作: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50分
计算方法如下:德育素质测评满分100分
智育素质测评满分110分,按一学年规定课程的学分和考试成绩加应用能力分计算得出:智育素质测评分=其中应用能力总分不超过10分
体育素质测评满分100分,按体育课成绩计算;没有体育课的按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得分等综合成绩计算体育成绩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德育素质测评分×30%+智育素质测评分×60%+体育素质测评分×10%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由学院综合办组织实施,材料由各部门、各年级、各班级的综合测评小组等相关单位负责提供
第四条学院将统一于开学后前三周对上学期的学期综合测评进行评定,逾期不予受理
第五条学生综合测评的结果是学生鉴定、评优、评奖、学生干部选拔任用、推优入党、就业推荐等项工作的主要参考依据
第二章学生德育评价指标体系第六条政治思想方面1.参加义务献血者
+3分/次)(应用能力分(各门课程学分)课程学分)(学年规定课程成绩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两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