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市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试行)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要点分值评分办法得分A1办学条件400分B1学校规划70分C1、校园选址、布局符合《标准》要求,各功能区划科学、合理、分明
10校园选址、布局不合理酌扣2-5分
C2、学校规模适宜,完全小学规模为12-36班,班额不超过45人,低年级学生就近入学,独立设置的初级中学规模为18-30班,班额不超过5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的规模为18-36班;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20规模和班额各占10分,超规模、超班额各酌扣5-10分
C3、学校有独立的校园;生均占地面积(不含住宿生宿舍、食堂及教工宿舍区建筑占地面积)不低于《标准》规定;可硬化活动场地及校园道路全部硬化,路面平整清洁;生均绿地面积不低于4㎡40无独立校园扣15分;未按要求硬化扣5分;生均占地面积每少1㎡扣5分,生均绿地面积每少0
1㎡扣1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B2校舍120分C4、校舍生均使用面积(不含住宿生宿舍、食堂及教工宿舍使用面积)不低于《标准》规定
10生均使用面积每少0
1㎡扣2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C5、校舍建筑设计与质量符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维修及时
10设计与质量不符合要求或维修不及时不得分
C6、普通教室、各科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设置、公共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及生活用房、数量、面积、设计达到《标准》要求,室内各种固定设施齐全、符合《标准》要求,布置合理,整洁、完好
80每有一类校舍面积不达标扣5分;无体育活动室、探究实验室分别扣10、5分,体育活动室面积不达标扣2-6分;其他教学用房每少一口扣3分,办公生活用房扣2分,室内固定设施不符合要求扣5-10分
C7、学校取暖、饮水设施齐全;寄宿生宿舍(含浴室)、食堂设计合理,寄宿生均使用面积分别不低于3、㎡1
5㎡;宿舍食堂设施完备
20宿舍、食堂生均使用面积每少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