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通知抄送:局领导,省收费管理结算中心,省信息监控中心,省路政总队,机关各处室。2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办公室2012年4月6日印发3附件: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2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高速公路行业管理工作,健全完善行业目标与公益属性有机结合的综合绩效考评体系,科学评价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管理服务能力,有效发挥高速公路的整体路网功能,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围绕全省高速公路2012年工作重点,以运营一体化推进路网效能最大化、以精细化推进行业规范化、以信息化推进管理现代化,不断提高行业监管能力;以开展“精细化管理深化年”和“文化品牌建设落地年”活动为主线,以“五大工程”建设为抓手,以“七比七看、服务创优”立功竞赛为载体,以行业文明创建为保障,全面提升整体运营管理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全系统的转型跨越发展。二、组织领导机构省局成立绩效考核领导组。组长:董新品副组长:蒋世欣周存信(常务)王联明魏和平范双成武移风李志刚成员:刘杰涛杨毅牛铮李宏张玉花4彭刚倪津刘珍平孙吉亮于金柱陈丽潘豫萍郝晓燕郑宏郭继和任果仙杨丽陆季挺付建光刘保科王跃丽杨安虎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三、绩效考核内容按照省局与各单位签订的绩效考核目标责任书,对各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四、绩效考核方式省局根据高速公路工作实际,采取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一、三季度考核以各单位自查为主,结合精细化管理标准,按照《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2年度绩效考核评分标准》逐条对照予以进行,并将自查情况上报省局。半年、年终考核由省局组织机关有关处室、省收费管理结算中心、省信息监控中心、省路政总队实施,并按照本办法进行评分。五、绩效考核评分办法在半年和年终考核后,省局分别对各单位上半年和年终工作打分,并进行全年综合评分,其中上半年考核得分和年终考核得分分别占全年综合评分的40%和60%;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各单位开展的顾客满意度测评结果在上半年和年终考核中所占比例分别为3%和5%。5六、奖励1、省局根据考核情况评选出年度完成绩效考核目标责任制标兵单位、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2、年度评分在175分以上为完成绩效考核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完成绩效考核目标责任制标兵单位和优秀单位从先进单位中产生,标兵单位、优秀单位、先进单位名额分别不超过单位总数的30%、40%和30%(年度内获得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单位,不占标兵单位、优秀单位名额)。3、对获得完成绩效考核目标责任制标兵单位、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称号的,省局将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七、其它1、被考核单位必须实事求是,做好考核的各项工作,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出,撤消当年荣誉,并通报批评。2、各单位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先资格:(1)领导干部严重违纪、受到处分的;(2)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3)年内有理投诉事件超过3件的;(4)发生省级以上主流媒体责任曝光事件,经核查,情况属实的;(5)年内发生公路“三乱”行为的;(6)因重大责任事故,引起索赔10万元以上(含106万元)的;(7)因故被取消所获荣誉及各种文明称号的。八、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2年度绩效考核评分标准(附表一)九、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2年度绩效考核责任部门(附表二)7附表一: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2年度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各高速公路运营单位)1、收费管理(24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考核点考核细则收费管理(24)通行费征收和解缴(5)收费任务完成率(3)收费任务完成率(3)收费任务完成率100%及以上记满分,低一个百分点扣0.3分。通行费解缴(2)通行费解缴及时足额(2)通行费解缴及时足额,解缴不及时每次扣0.2分,不足额每次扣0.2分。收费系统(5)收费设备及收费软件管理(5)(发生技术事故,本项目考评不得分)收费设备管理(1.5)1、确保收费机电系统运行正常,车道子系统完好率达到98%记满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1分,发生故障3小时内修复,每延误一个小时扣0.1分。2、确保计重设备完好、计量准确,计重设备抽查完好率达到98%,发生故障4小时内修复,计重设备、ETC设备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