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本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2020年05月11日)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提振消费信心强力释放消费需求的若干措施》(沪府办规〔2020〕4号),以及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本市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做好本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特制订《本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20年4月30日本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一、补贴范围2自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市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汽车,同时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符合要求的国六排放标准燃油新车,并到本市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的,可申请补贴政策。新车购买日期以购车发票开具日期为准。燃油汽车是指个人名下的非营运性燃油客车。报废是指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到本市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的企业提前报废,并取得有效的本市《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转出是指本市汽车所有权发生转移,取得有效的本市《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完成转移登记手续。转让车辆产权必须是4月23日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非营运车辆。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客车是指根据生态环境部门有关机动车排放标准,符合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柴油车。凡享受国三柴油车报废补贴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本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是指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汽车销售营业执照的企业,并且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平台上备案。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需通过“随申办APP”“上海发布”公众号或者3“上海商务”公众号搜索“购车补贴”,在“车信盟”公众号中按规定登录和填列所需信息,帮助和指导消费者填报申请信息。购买符合要求的国六排放标准新车是指根据生态环境部门有关机动车排放标准,所有权人购买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新客车(不包含新能源汽车),以取得有效的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到本市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是指根据本市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到本市公安部门车辆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并以取得有效的本市《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为准。二、补贴标准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市消费者,经机动车新车所有权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可以享受每辆车4000元人民币的财政补贴。三、部门职责市商务委负责本实施细则总体协调,受理并审核消费者申请;会同市财政局对补助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对本细则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市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拨付资金,配合市商务委对补助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4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本部门审核监督职责,配合市商务委做好补助资金审核工作。四、补贴申请及审核流程(一)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汽车产权人可以通过“随申办APP”“上海发布”公众号或者“上海商务”公众号中搜索“购车补贴”,在“车信盟”公众号中按规定填写信息,向市商务委提出申请。需要提交的信息包括:1.车辆产权所有人姓名、有效证件号码和证件类型,本人手机号码;2.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账号,银行账户使用证件必须与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一致;3.旧车车牌号(沪牌);4.新车车牌号(沪牌);5.上传购车发票(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填写开票日期)。上述提交的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需要与车辆产权人旧车报废或转出的信息,以及购新车的信息保持一致,对信息不完整、不相一致或者未经实名认证的,相关申请不予受理。5(二)审核市商务委在接收申请后,会同第三方大数据平台等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初核,并会同相关部门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比对稽核,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要求的申请给予审核通过,并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的申请予以退回,申请人可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后再次提出申请,必要时可提供书面补正材料(咨询电话:400-820-3152)。补充证明材料包括:1.对报废后新购汽车的,需提供本市《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