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1页关于印发《江北区建设工程重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等3个制度的通知区各重大项目相关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下发的《江北区重大项目保廉工作意见》精神和区重大项目保廉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扩大)会议的要求,区建设局、发改局负责制订了《江北区建设工程重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江北区重大项目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江北区重大项目造价管理制度》等3项重大项目保廉制度,现将3项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制度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1、江北区建设工程重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2、江北区重大项目工程签证管理制度3、江北区重大项目造价管理制度二OO九年十一月五日附件1第2页共11页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1页江北区建设工程重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实施委托建设行为的监管,充分利用社会专业化组织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建设程序,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江北区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重大项目代建是指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由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资金、国债资金、捐赠资金)投资或财政担保的建设项目、国有全资企业全部或部分出资的,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及配套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业主单位的制度
代建期间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
有关行政部门对实行代建制的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不变
第三条业主单位负责代建单位的招标工作,各相关专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