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原油管道配套罐区重点排查内容原油管道配套罐区重点排查内容隐患分类隐患小类隐患描述(缺失、不足、不符合、不完好)整改要求(对应规范条款)备注隐患分级应急消防类消防道路无消防道路或通道GB50183-2004第条:油气站场储罐组宜设环形消防车道
四、五级油气站场或受地形等条件限制的一、二、三级油气站场内的油罐组,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回车场的面积应按当地所配消防车辆车型确定,但不宜小于15m×15m
储罐中心距离最近消防道路距离偏大GB50183-2004第条:储罐中心与最近的消防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80m
消防道路宽度不足GB50183-2004第条:一级站场内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宜小于6m,若为单车道时,应有往返车辆错车通行的措施
GB50183-2004第条:油罐组之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4m的消防车道
受地形条件限制时,两个罐组防火堤外侧坡脚线之间应留有不小于7m的空地
消防道路净空高度不足GB50183-2004第条:消防车道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
消防道路转弯半径不足GB50183-2004第条:一、二、三级油气站场消防车道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
消防道路高出附近地面,未设防护设施GB50183-2004第条:当道路高出附近地面以上,且在距道路边缘15m范围内有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储罐及管道时,应在该段道路的边缘设护墩、矮墙等防护设施
消防水未设消防水系统GB50183-2004第条: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油罐应设消防冷却水系统
隐患分类隐患小类隐患描述(缺失、不足、不符合、不完好)整改要求(对应规范条款)备注隐患分级系统GB50183-2004第条:总容量不大于200m3、且单罐容量不大于100m3的立式油罐区可不设灭火系统和消防冷却水系统
GB50183-2004第条:偏远缺水处总容量不大于4000m3、且储罐直径不大于12m的原油罐区(凝析油罐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