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责任追究意见各科室(中心、大队):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确保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勤政高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责任分解1、局党组及局行政领导班子责任(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和各级党政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示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2)对本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相关制度落到实处
(3)严格把好用人关,提拔任用科室负责人,严格考核程序,坚持党组集体讨论,防止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
注意抓好党员、干部中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典型,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抵制歪风,把握导向
(4)督促、检查、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民生决策的执行情况
(5)检查、督促全体党员职工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企业服务年”要求以及局“三服务”的工作要求,强化服务意识、落实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成效
2、市纪委驻局纪律检查组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第1页共5页并负监督责任
3、局党组及局行政领导班子正职的领导责任(1)切实管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认真检查、监督其廉洁勤政情况
(2)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议事规程,凡重大问题,应经集体讨论决定
(3)每年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