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七局在建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水电七局项目法施工实施细则(暂行)》和《水电七局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办法》,结合工程局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的实际,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在建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促进和提高我局施工技术水平,发挥技术优势,提高企业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局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实行局长领导下的总工程师负责制,局总工程师负责全局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其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是工程管理部
工程局对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管理
第三条分局(公司)的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实施分局长(公司经理)领导下的分局(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制,分局(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本单位的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分局(公司)的工程管理部门
分局(公司)对本单位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进行科学有序的管理
第四条在建工程项目部的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实行项目经理领导下的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制,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项目工程部
项目部对所承建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进行全面的有效管理
第五条在建工程项目部下属施工工区(队、厂)的施工技术管理是工区(队、厂)领导下的工程师(施工技术员)负责制,工区(队、厂)对所承担施工项目和部位的施工技术进行全面的严格管理
第二章技术管理职责第六条局总工程师技术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制定和颁发的有关政策及规程、规范等技术标准,贯彻执行局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
主持制定及贯彻执行工程局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科技发展规划
领导开展科技开发和科技攻关工作,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组织领导工程局科技成果鉴定及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责和业绩的考核等各项管理工作
审定批准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
审定签发重要施工技术文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