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婚姻制度血缘婚:原始社会中同一原始群体内同辈男女间的集团婚,只允许同辈男女(兄妹)发生两性关系,排斥亲(父母)子(子女)通婚群婚:原始群婚是人类祖先实行的一种两性偶合关系伙婚:伙婚又称亚血缘婚,伙婚制家庭亦即普纳鲁亚家庭。一群兄弟和不是自己姐妹的另一群女子通婚,兄弟共妻,姐妹共夫,男女之间互称“亲密的伙伴”普纳鲁亚家庭:若干同胞的、旁系的或血统较远的一群姐妹,与其他集团的一群男子互相集体通婚,丈夫们互称“普那路亚”;同样,若干同胞的、旁系的或血统较远的一群兄弟,与其他集团的一群女子互相集体通婚,妻子们也互称“普那路亚”。由这种婚姻关系产生的家庭形式,称为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婚:指原始社会时期,成年男女双方实行由一男一女组成配偶,以女子为中心,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形成一种不牢固的夫妻关系,属于个体婚专偶婚:俗称一夫一妻制,指一对不同族属的男女,通过社会、政治的媒介,建立了带独占同居性质的牢固持久的婚姻关系。具有不可离异性和男权至上的特点,形成以父系家长母权制:指按母系或女子血缘关系计算继嗣关系和继承财产关系的氏族、家庭制度父权制:指男性统治,一个社会中,无论在政治、经济、法律、、.Word文档教育、军事领域还是家庭领域,所有权威的位置都保留给男性导民婚配:管理婚姻的官员(大司徒、媒氏等)用婚姻的礼仪去教化百姓,帮助他们及时嫁娶,以减少社会上的怨女旷夫。倘若男三十、女二十尚未婚嫁,政府就要督促其婚配嫁娶有媒:封建聘娶婚把媒妁之言作为婚姻成立的必备条件,并以法律的形式对媒聘的履行做了严格规定。凡是不经过媒人沟通而自由结合者,都属不法,社会不予认可父母之命:父母之命是封建聘娶婚姻的必备条件,子女的婚姻都必须经过父母同意才可以嫁娶同姓不婚:西周重要的婚姻政策。西周,同一姓氏的男女不得通婚;唐代,同姓共宗禁止婚配;明、清法律严禁同宗婚配,对同姓不同宗则开禁媵妾:媵指陪嫁的女子,古代诸侯娶妻,女方多以兄弟之女和新娘的妹妹为随嫁,即媵。媵制实为上古姐妹共夫婚俗的遗存。秦亡后,媵制消失。妾在先秦和秦汉时是指女奴,后指一夫一妻多妾制结构中,地位低于正妻的女性配偶。妾可以像一般物品那样进行买卖、赠送、交换和赏赐婚姻六礼:汉族传统嫁娶的礼仪,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起源于周代,西周时期,“婚姻六礼”也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和必经程序(注:六礼内涵纳采:男家请媒人向女方提亲.Word文档问名:女方答应议婚后男方请媒人问女子名字、生辰等,并卜于祖庙以定凶吉纳吉:卜得吉兆后即与女方订婚纳征:又称纳币,男方送聘礼到女方家请期:男方携礼至女方家商定婚期亲迎:婚期之日男方迎娶女子至家)七出:古代丈夫遗弃妻子的七条理由,分别是不顺父母(对公婆不顺从或侍奉不周到)、无子(婚后不育)、嫉妒(妻子对丈夫淫乱或广置妻妾不得不满)、多口舌(对家庭事务发表独立意见或按自己意愿行事)、淫(妻子与他人通奸)、有恶疾(夫妻之间一方患有恶性传染病或难以痊愈的疾病)和盗窃(除本意外还包括妻子自主的处分夫家财产)三不去:古代离婚制度中,用以规定丈夫不得任意休妻的三种情况。妻子因娘家无人,没有归处不能去;和丈夫共同为过世公婆服丧的妻子不能去;娶时男方贫贱,日后富贵,不能去贞节观:四层内涵:治好家内,以敬顺为德;夫死不嫁,从一而终;不淫乱;处女贞。三大要求:女性婚前不与异性同居,保持童贞;婚后只与丈夫同居,保持妇贞;夫死不嫁,保持从一之贞。(注:贞节观单方面要求妇女注重操行,表现出明显不平等).Word文档三从四德:古代妇女言行举止的基本准则,“三从”与“四德”的合称。“三从”指幼从父、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改嫁:指已婚女人离婚或丧夫后嫁给另一个男人。儒家曾大力倡导寡妇不许改嫁,但古代离婚制对妇女改嫁有一个从宽容到严格限制的过程。明清以前公众舆论未把改嫁视为非礼;宋代理学谴责改嫁,但法律仍明令允许改嫁;明清时期禁止妇女改嫁,对寡妇受节采取奖励政策服饰文化服饰:既具有实用价值,又具有审美价值;既是民族物质文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