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提示(楼宇园区)2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提示为落实上海市一级响应工作要求,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指导复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实现群防群控,稳防稳控,有效控制疾病传播,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就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重点工作、加强重点环节防护、强化督促检查制定有关工作提示,具体如下:一、健全工作机制1.建立组织架构企业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政府有关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50人以上企业应成立防控工作组,在领导班子中指定一人担任工作组组长,并设立1名联络员与所在街道镇开展工作对接
50人以下企业至少指定1人负责本单位防控工作,并担任联络员
转换工作模式倡导企业开展“非接触性”办公,依据企业自身工作特点,尽可能通过微信、邮件、视频等互联网方式开展工作交流,减少员工接触性交流的机会,避免组织人数众多的面对面会议和需要人员聚集的工作行为和群体活动
复工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计划,最大限度避免员工提前返沪、集中返岗,减少集中办公
二、强化重点工作1.严格企业员工管理
及时排摸企业员工健康状况,做好登记台账和动态管理,督促相关人员如实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对重点地区来沪、返沪人员落实14天隔离观察措施,引导鼓励企业对其他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提示(楼宇园区)2地区来沪、返沪人员落实7天隔离观察措施,对隔离或处于疾病期的员工做好关怀和健康跟踪
(提示一《员工管理工作提示》)
2.严格楼宇及园区管理
强化出入口管理,加强综合消毒,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和引导,协调好楼宇内、园区内企业延迟复工、分批复工,加强与所在街道镇联系沟通
(提示二《商业楼宇、产业园区管理工作提示》)3.严格办公场所管理
对本企业办公场所开展全面的环境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包括地面、墙壁、室内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