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9页关于印发《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的通知铁科技〔2008〕222号铁道部对《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暂行办法》(铁科技〔2007〕61号)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现重新印发《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铁道部前发《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暂行办法》(铁科技〔2007〕61号)、《关于有关调度命令的补充通知》(铁运〔2007〕70号)同时废止
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办法修改、补充相应规章制度,并将执行中的有关情况及时反馈铁道部科技司、运输局
请铁道出版社及时印刷、发行《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单行本
铁道部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第2页共39页第1页共3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9页TG/02-2008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既有线提速200~250km/h的技术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规定了列车运行速度200~250km/h既有客货共线铁路的技术设备、行车组织和车载信号显示,是《技规》的重要补充
本办法未规定的事宜按《技规》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技术设备第一节基本要求第3条各种设备、设施应满足旅客列车200km/h(250km/h区段应满足旅客列车250km/h,以下同)、货物列车120km/h运行安全、平稳性要求,根据需要满足双层集装箱货物列车运行要求
第4条区间直线段线间距应不小于4
4m,线间距的变更宜利用邻近曲线完成
第5条站内正线与相邻到发线线间最小距离,有列检作业或上水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