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埠镇端溪村母牛养殖实施方案狮溪镇黄坪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2010年11月29日经黄坪村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为全面做好我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狮溪镇党委政府关于2010年全镇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总体部署,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村委会职数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设村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
二、选举方式本届村委会换届实行“海选”
三、选举日和选举地点(一)本届本村村委会换届提名选举日为2010年12月26日;(二)选举中心投票会场设于黄坪小学;在黄坪小学设六个投票点
(三)中心投票会场的投票点统一在2010年12月26日上午11时至13时进行投票
四、选民资格(一)按照法律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具有本村选民资格:1、具有本村户口;2、至提名选举日(即2010年12月24日)时年满18周岁,出生时间以身份证为准;新满18周岁未办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3、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
(二)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和智力残疾者,不列入选民名单
(三)转为非农户口的人员,仍在本村居住并履行了村民义务,1第1页共6页予以登记
(四)对于户籍关系在本村,但不居住在本村的,全家外出务工的,在公布的时间内回村登记的,予以登记,逾期不登记的,或参加了选民登记,但不投票或又未委托他人投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计入本届选民总数
(五)可在本村进行选民登记的特殊人员:1、本人和家庭在本村,生产生活在本村,同时履行村民义务,仅本人户口不在本村,又未在户口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的;2、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祖籍户口在本村,并承担村民义务的;如村民对选民资格有不同意见的,应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如村民选举委员会无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