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文件鄂土资发〔2009〕72号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省级投资低丘岗地改造项目验收的通知各有关市(州)、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为做好省级投资低丘岗地改造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省厅制定了《湖北省省级投资低丘岗地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验收办法》)
为加快项目验收进度,提高项目验收质量,省厅决定将已竣工申请验收的低丘岗地改造项目委托市(州)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对项目验收工作的领导低丘岗地改造工作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大工程,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低丘岗地改造项目验收作为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并实行目标责任制
省厅低丘岗地改造工作专班,负责全省低丘岗地改造项目的验收检查指导工作
各市、州要成立专门的班子,在组织领导和技术上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到项目竣工一个,就组织验收一个
二、督促项目竣工抓紧组织验收各市(州)国土资源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低丘岗地改造项目进行一次检查督办,督促未按期完工的项目抓紧建设
低丘岗地改造项目竣工验收,要确保工程质量,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要进行竣工决算、审计,严格竣工验收程序,防止走过场
对已竣工的项目,按《验收办法》及时进行验收
省厅批准实施的2008年第一批低丘岗地改造项目应在2009年底前组织竣工验收,其中要求2008年竣工项目必须在7月底前组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工作由市(州)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
其中,天门市、神农架林区低丘岗地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分别委托荆州市、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完成
省厅对市(州)国土资源部门验收的项目进行抽查
对项目逾期未完工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以及验收工作未及时完成或验收质量不高的市(州)国土资源局,省厅将在全省进行通报,并暂缓安排该地今后申报的低丘岗地改造项目
三、认真开展初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