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0页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福府办〔2009〕45号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扶持民营企业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稿)》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深圳市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扶持民营企业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六月十八日深圳市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扶持民营企业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2页共20页第1页共2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0页第一条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确保辖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加大对福田区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根据《福田区保增长促创新优结构若干措施》(福发[2008]18号)和《深圳市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修订稿)》(下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民营企业,是指依法在福田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由国内民间资本出资或国内民间资本出资比例占控股(含相对控股)的企业,以及上述两类企业控股的企业
第三条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主要方式是对辖区内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企业予以扶持,重点对开展总部经济及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等企业进行贷款担保推荐、贷款贴保、贷款贴息、会展项目补贴、对担保机构进行担保风险补偿
第四条福田区辖区企业服务中心是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扶持民营企业的责任管理部门
区经济发展资金联审委员会是企业扶持申请的审批机构,区其他部门按《办法》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第五条成立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扶持民营企业贷款担保推荐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贷款贴息考察小组(以下简称考察小组)
领导小组和考察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辖区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辖区企业服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