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区公开选拔部分区管领导干部工作建议方案选拔领导干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加快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步伐,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一批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原则本次公开选拔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确保把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年轻有为、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干部选拔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公开选拔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二、公选职位及名额本次公开选拔职位分为三类,共22个。(一)乡镇政务类领导岗位(3个)乡镇副乡镇长3个(二)乡镇党务类领导岗位(3个)乡镇党委委员3个(三)县直公务员(参照)副科级领导岗位(16个)县人大农工委副主任,县政协三胞委副主任,县编办副主第1页共5页任,安监局副局长,司法局副局长,宗教局副局长,粮食局副局长,市政局副局长,县法制办副主任,人防办副主任,县供销社副主任,移民办副主任,科协副主席,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计生委纪检组长,水利局纪检组长。选拔后职位由县委统一调配。三、选拔范围XX县区县属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干部(不含聘任制干部)和目前在岗且任职满3年以上的市聘大学生村干部。大学生村干部仅限于报考乡镇党务类职位。四、条件和资格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含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参加工作三年以上(2008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目前在岗且任职满3年以上的市聘大学生村干部。除以上条件外,报考乡镇党委委员、县直单位纪检组长职务的应为中共正式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效能告诫尚在影响使用期内的;(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4)曾被开除公职的;(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规定不能提拔使用的;(6)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节的。五、选拔的办法和程序本次公开选拔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公示等程序进行。1、发布公告在XX县区范围内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拔职位、选拔第2页共5页范围、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等。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方法。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类职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在XX县区委办公楼六楼(XX县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时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②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一寸免冠同底正面彩色照片4张;④填写《XX县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经本单位、主管部门、编制部门审核。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报名时间截止后概不受理。报名详细条件和要求、《报名登记表》请登录XX县区政府门户网站浏览、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也可到县公选办公室领取。由县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县党政务公开栏、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人员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考试、选拔录用资格。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与选拔职位数达不到一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职位数。3、考试(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