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准备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公民身份证号码编制工作,做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准备,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函[2005]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长政办函[2005]38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公安厅湘公户[2005]53号文件XX县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八十四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户政管理工作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建立公民身份号码制度,完善号码编制管理,确保每一个公民身份号码的唯一性,方便公民办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活动等权益事务,是国家加强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建设,也是实行社会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措施
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以国家有关户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开展户口清理核对工作,落实管理措施,夯实户政工作基础,以真实、准确的人口信息资源,服务人民群众,服务严打惩治斗争和社会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二、目标任务㈠彻底澄清常住人口底数,做到人头数准确,登记项目齐全
各派出所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得力措施,对辖区内的人口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核对
一是彻底澄清常住人口底数(含人户分离人口),实现常住人口信息、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实际户数,人数“四统一”
二是核准、核全登记项目,对户口项目登记不准确的,严格按规定及时进行变更、更正,做到人口信息项目的六个主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住址)无差错
三是对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等未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的,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对没有申报户口的超计划生育出生的人口,进行户口登记;对各类无户口人员,根据政策给予落户第1页共3页或恢复户口
四是对仍未换发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的,要全部完成换发扫尾工作
对原漏编或漏钉的门牌和新建的房屋,及时补编、补钉门牌号码,实现一户一簿一牌,一人一表(《常住人口登记表》的签名手续由公民本人或户主签名,不得由其他人代签)
㈡进一步完善居民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