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和冷水机组推广实施细则一、推广产品范围及条件(一)推广产品为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和屋顶式空调机组(以下简称单元机)和冷水机组
(二)申请高效节能单元机推广的产品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依据国家标准GB19576-200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产品能效达到2级及以上;2.额定制冷量小于等于7100瓦的定速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参照国家标准GB19576-200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的能效测试方法和能效等级判定方法产品能源效率须达到表1中的要求;表1能源效率等级指标能效等级(EER)(瓦/瓦)1级2级EER≥2
90>EER≥2
70转速可控型空调(热泵)机组,参照国家标准GB21455-2008《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的制冷量范围、能效测试方法和能效等级判定方法,产品能效达到2级及以上
名义制冷量不大于100kW的冷水机组,依据国家标准GB119577-2004《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产品能效达到2级及以上
5.通过能效标识备案(不包括额定制冷量小于等于7100瓦的定速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和转速可控型空调(热泵)机组);6.通过节能产品认证(不包括额定制冷量小于等于7100瓦的定速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和转速可控型空调(热泵)机组);7
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能效检测;8.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或取得生产许可证;9.在近三年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国家能效标识市场专项调查中,该品牌单元机和冷水机组产品无不合格
二、推广企业条件(一)申请高效节能单元机和冷水机组推广的生产企业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
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
年推广高效节能单元机数量不少于3万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