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暂行管理办法二OO七年八月福建省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暂行管理办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发挥其在行业科技成果转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开发等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技术进步中的作用,加快我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根据我省经济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的申报、评审、评价考核等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是指根据我省经济发展需要,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业和行业核心竞争力和发展后劲为目标,组织并依托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综合实力、基础科技资源较完善的高校、科研单位以及龙头企业组建,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的产学研联合体
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是我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福建省经贸委牵头,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共同负责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组建的审批工作
省经贸委具体负责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建设工作计划、年度考核评价、管理等项工作,省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共同参与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的组建评审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任务第五条基地的宗旨2根据我省产业和行业发展的需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服务中小企业为宗旨,研究开发和推广有较好市场前景的技术成果,推进企业技术创新,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第六条基地的任务(一)为产业集群和区域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主要针对产业集群和区域产业中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核心技术开展技术攻关、技术转移和产业化实施
(二)以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提升产品技术水平为核心,以产学研联合为主要形式,以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为目标,研究开发具有市场前景和竞争力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装备
(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为中小企业提供成熟的先进材料、技术、工艺及其技术产品和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