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关于补考重修的有关规定各系部、学工办、财务办: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严格教学管理,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按照多给学生机会,不降考核要求的指导思想,参照学生手册“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试行)”和“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相关条款对我院学生的补考与重修特做以下修改规定
1、教育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必修课程(含指选课)综合评定成绩不及格学生,可仍按原规定于开课下一学期免费参加补考;补考成绩的记载按《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其补考综合成绩≥60分的,一律记为60分,且取得相应学分
2、如果教育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必修课程(含指选课)一次补考仍未通过或因其他原因(如缺考等)未取得学分的,学生对该课程可以不限次数申请选择重修或者跟班考试,但需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课程成绩按实际的考试成绩记载,不再记平时成绩;凡需申请跟班考试的学生按照《跟班考试实施细则与步骤》在课程考试周或者补考周之前的五个工作日之前完成网上申请,缴纳一定费用后参加跟班考试
3、学生对已合格的必修课程或指定选修课程的考核成绩不满意,为更好地学习掌握该门课程的知识技能,自愿重新修读者,可向课程所在系、学籍所在系提出申请,经系教学主任批准后,在每学期的第一、二周内,根据本学期的课表安排,到学生所在系办理重修手续,办理重修免费,其课程成绩将按最高成绩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4、学生选定的任意选修课程综合评定成绩不合格,各系将不组织补考考试,学生可重选、改选其他任意选修课程或弃选,直至修满专业教育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分数
5、凡因成绩不及格申请重修的学生,应当在每学期的第一、二周内,根据本学期的课表安排,到学生学籍所在系申请,经系教学主任批准后办理重修手续,到财务缴纳一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