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附件2外来杂草监测技术指南(2014)1监测对象(1)检疫性杂草,包括《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中的杂草和对外协议、总局警示通报等文件确定的检疫性杂草
(2)其它外来杂草,指非中国原产,对经济和环境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且尚未在本辖区正式报道或监测到的外来杂草
2监测时间与频次根据杂草生物学特性和全国地理气候条件将全国划分为四个监测气候区,各直属局根据当地气候情况,选择不同植物的初花期,安排各自的监测时间
第一类监测气候地区:从8月1日~10月30日,期间至少监测两次,间隔不少于30天
包括省/区/市有:辽宁、黑龙江、吉林、宁夏、内蒙古、青海、甘肃、新疆、西藏
第二类监测气候地区:从7月1日~10月30日,期间至少监测两次,间隔不少于30天
包括省/区/市有: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陕西、山西
第三类监测气候地区:从6月1日~10月30日,期间至少监测三次,间隔不少于45天
包括省/区/市有: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四川、重2/12庆
第四类监测气候地区:从3月1日~11月31日,期间至少监测4次,间隔不少于45天
包括省/区/市有:海南、广西、广东、福建、湖北、湖南、江西、云南、贵州
3监测区域1)进口粮食(包括小麦、大麦、玉米、大豆、油菜籽等粮谷油籽)装卸港口、码头及周边;2)进口矿产品(包括铁矿、钼矿、镍矿等)位于港口、码头的堆场及周边;3)进口粮食储存仓库(包括中储粮库)及周边;4)进口粮食运输的车站、铁路、公路、内河航道沿线;5)进口粮食定点加工厂及周边;4监测工具4
1数据资料监测对象鉴定图文资料
当地植物鉴定图文资料
2监测设备野外调查及采集工具:地图、工具箱、GPS定位仪、数码相机、掌上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枝剪、小铲、采集袋、标本夹、吸水纸、采集标签、记录本、记号笔、铅笔等;标本制作工具:烘干机、塑料薄膜、标本夹、吸水纸、绳子、台纸、标本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