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云南省三级医院“优质护理病区(房)”验收标准(试行)本标准适用三级医院优质护理病区(房)检查验收
本标准共分四个部分,总分100分
其中医院组织领导20分,临床护理管理20分,临床护理服务45分,支持保障措施15分,每项扣完为止,不加分
80分为检查验收合格
严格按照本标准对医院或申请验收科室进行检查验收
如不能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单项否决:(1)申报科室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0
4:1;(2)每名责任护士分管病人平均不超过8个;(3)护士收入较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之前明显增加
医院名称:病房(区):护士人数:实际开放床护比:总得分:验收项目验收内容及分值方法得分医院组织领导(20分)(一)医院高度重视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4分)
医院成立由“一把手”院长任组长的优质护理服务领导小组(1分);2
领导小组成员符合工作需要(0
5分),至少包括人事、财务、后勤等部门(0
根据推进优质护理的不同阶段,及时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改进措施(1分);4
院领导定期进行行政查房(0
5分),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0
查阅2011年以来的医院文件、办公会记录、院长查房记录等;访谈2位院领导知晓采取主要措施的情况(二)制定并落实工作方案(3分)
医院有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1分);2
工作方案有明确的工作目标、进度安排、重点任务、相关政策、保障措施(1分);3
医院各部门分工明确,有具体的工作职责或措施(1分)
查阅医院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三)制定并落实护理管理人员和护理骨干的培训制度(3分)
医院有关于护理管理人员和护理骨干(重点是新护士和专科岗位护士)培训的工作方案或计划(1
有具体的培训安排、培训内容、经费保障和相关规定(1分);3
有培训的实施记录(0
查阅近3年在职培训工作计划、实施记录;护理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