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量化管理、百分制考核制度1、坚定理想信念(5分)
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以及封建迷信活动
本人每有1项不符合要求此项不得分,直系亲属每有1人不符合要求扣1分
2、提高自身素质(5分)
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其它形式的党课教育
缺席1次教育培训扣0
5分,无故不参加1次扣2分
3、参加党内活动(10分)
按时参加党员会议和组织生活,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无正当理由不做党组织分配的义务劳动等临时性工作此项不得分
参加会议、活动迟到1次扣0
5分;无故不参加1次扣2分;每年请假次数达到当年党员会议总数的30%扣3分;超过50%此项不得分
不能按时缴纳党费每次扣1分,超过3个月未缴纳党费此项不得分
4、履行公民义务(10分)
自觉履行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土地管理、义务教育、征兵等公民义务得5分,每有1项(次)工作达不到要求扣1分;直系亲属每有1人1项(次)工作达不到要求扣0
带头完成经职工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应承担的公益事业用工,并带领直系亲属积极完成
本人每有1项(次)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完成扣2分,情节严重的此项不得分;直系亲属每有1人次未完成任务扣1分
5、履行岗位职责(20分)
参照无职党员“设岗定责、量化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由全体党员和职工代表进行考评打分;经党组织批准不参加“设岗定责、量化管理”的无职党员直接得20分
6、带头发家致富(10分)
有致富项目或至少掌握1—2门实用致富技术,每名党员联系1—2户贫困群众,并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没有致富门路或不掌握实用技术扣1—3分,家庭收入和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区平均水平扣5分;没有开展结对帮扶扣5分
7、维护管理区稳定(10分)
自觉与党组织保持一致,第1页共19页维护管理区的安定团结;积极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