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英国民事诉讼费用制度研究二(2)详细评定程序的启动根据《规则》第47
6条规定,详细评定程序在接受诉讼费用当事人向承担诉讼费用当事人送达有关文书格式载明的启动详细评定程序通知书及诉讼费用清单时启动
接受诉讼费用当事人须向有关诉讼费用的诉讼指引列明的其他任何有关人士,送达启动详细评定程序通知书和诉讼费用清单副本
根据权利来源的不同,启动详细评定程序的期间分为三种,见表一所示:表一详细评定程序的启动期间详细评定的权利来源须启动详细评定程序的期间判决、指令、命令、裁决或其他决定自判决等做出之日起3个月,如在上诉期间详细评定中止的,自结束程序中止命令之日起3个月根据《规则》第38章撤诉自根据《规则》的38
3条送达撤诉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或者自根据《规则》第38
4条驳回撤诉通知书之申请被驳回之日起3个月对《规则》第36章规定的和解或付款要约的承诺自产生诉讼费用权利之日起3个月《规则》第47
8条规定了对延迟启动详细评定程序的制裁,分别如下:第一,如果接受诉讼费用当事人未在《规则》规定的期间或法院指令的期间启动详细评定程序的,承担诉讼费用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做出命令,要求接受诉讼费用当事人在法院指定的期间启动详细评定程序;如果接受诉讼费用当事人在法院指定的期间仍不启动详细评定程序的,法院可取消其本可享有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费用
第二,如果承担诉讼费用当事人未即时提出启动详细评定程序的申请的,以及接受诉讼费用当事人在启动详细评定程序的期间终结后方启动详细评定程序的,则法院可取消接受诉讼费用当事人根据《1838年判决法》第17条或者《1984年郡法院法》第74条本可享有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费用,但不得做出《规则》44
14条(诉讼参加人行为不当时法院的权力)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制裁
(3)诉讼费用争点书(po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