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公私混合型企业比较与启迪2001-05-08国研网摘要:随着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政治形势发生的新变革及国有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制度的失灵,西方国家的公私混合公司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公私混合公司虽是国有企业的特殊形式,但它却是国有企业和私人企业所不可能与之相比的
也可以说,它是一种新形式的企业组织方式
鉴于主要西方国家公私混合公司需要比较的甚多,这里,仅就企业所有权问题、如何用股份制改造国企问题、在融资手段上的区分、宏观与微观管理机制的差别四个方面进行比较
通过比较,从中给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以深刻的启迪
一、西方公私混合型企业所有权比较既然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所有权分别由国家和私人所控制,那么,在不同类型国家中,这种企业的所有权也不可能一致
以美国、日本为例,20世纪60年代末美国的军事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联邦政府在这种军事公私混合公司中握有的资本通常占到总资本的60%以上,私人企业仅占总资本的40%左右
按理说,国家在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控制的资本越多,因国家干预越强,这种企业其经营和效益相对来说可能更差一些
然而,实际上却是,美国政府在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控制的资本虽然多,但国家对企业很少进行干预,结果,美国的军事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效率反倒比其他西方国家高得多
相反,日本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在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所持有的资本比例仅仅为25%,而私人持有的比例则高达70%以上
依照一般观点,日本的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效率应比美国高得多
但是,在日本,除个别地方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外,绝大多数地方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经营效率都不太好,其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地方政府对这类企业的干预过强,企业自身缺乏经营活力,因而经济效率较低
毋庸置疑,在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家持有的资本比例高低,同企业经营效率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关键还要看政府干预的程度如何
凡是混合经济中政府干预强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