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本商务标诸城市东武街路灯改造安装工程施工投标文件项目编号:zcczb2010-058A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标投标人:高密市菲达照明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孙莎莎(签字或盖章)日期:2010年10月11日一、投标函致:诸城市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1、根据已收到的诸城市东武街路灯改造安装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经计算,愿以:人民币1537991
95元(大写:壹佰伍拾叁万柒仟玖佰玖拾壹元玖角伍分)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等规定承包本次招标项目的设备采购、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答疑、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2010年10月13日至2010年12月13日,总天数60天(日历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4、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6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投标单位:(盖章)高密市菲达照明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地址:青岛即墨市天山一路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姜兴忠邮政编码:226600电话:0532-8505397传真:0532-8505397开户银行名称:青岛农村合作银行红岛支行银行帐号:20100196771开户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电话:0532-8671158日期:2010年10月11日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单位名称:高密市菲达照明有限责任公司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青岛即墨市天山一路姓名:姜兴忠性别:男年龄:31职务:董事长系高密市菲达照明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