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4页西盟佤族自治县2009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的报告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县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普洱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2006—2010年)》要求,我县对2009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核
一、基本情况(一)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耕地总量变化情况
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责任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2006年11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云南省州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2007年7月县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定了《普洱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2006年-2010年),明确了我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要求在2006年—2010年规划期内,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564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不低于32853公顷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根据《思茅市县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思政办发〔2007〕34号),我县进一步细化了耕地保护责任,并将指标分解到乡(镇)、村(办事处)
强调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不仅要对审批的用地负责,而且要对所有实际发生的用地负责;对于辖区内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的,要追究有关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包括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结合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我县制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六项制度,即: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
根据2009年底的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结果,我县耕地保有量面积为35294公顷,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