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0页产险核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加强产险核赔工作管理,提高核赔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树立公司品牌,提高公司信誉
核赔人员在处理赔案时,应以“主动、迅速、准确、合理”作为核赔工作的方针,认真做好核赔工作
第二条核赔基本原则:双人查勘、交叉复核、分级核损、终审归案
第三条核赔基本要求: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关于核赔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和掌握有关财产险各保险条款及其解释;坚持核赔工作的方针和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谋私利;认真负责,深入实际,实事求是
第二章分支机构核赔权限及审批规定第四条各分支机构的核赔权限以总公司产险部每年下发的为准
经公司聘任并授权的核赔人有权在授权范围内处理索赔案件
各级核赔人无权代表公司签署超越其权限的任何文件、协议、合同或函电
各分支机构第4页共10页第3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10页首席核保人指定初、中、高级核赔人,并将指定情况报备总公司产险部
第五条超过分支机构核赔权限的拒赔案,在正式向客户发出书面拒赔函之前,须报总公司产险部审批
因拒赔而引起的诉讼案件,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报总公司产险部备案
第六条超过分支机构核赔审批权限赔案的预付赔款,无论预付金额多少,均须报总公司产险部审批;分支机构核赔审批权限内赔案的预付赔款由各机构自行审批,但预付比例一般在估计赔偿金额的30%以下,最高不得超过50%
第七条超过分支机构核赔审批权限的赔案,在分支机构形成统一的处理意见并由产险首席核保人签署意见后,报总公司产险部审核
结案金额超过产险部核赔权限的赔案,总公司产险部审核形成处理意见后,报产品运营中心和公司总裁室审批
分支机构在收到总公司产险部书面批复意见后,方可支付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