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页来源:问法网法律数据库颁布机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0-09-01本法规已被《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宣布失效,失效日期为2006年1月1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财产保险条款费率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自2000年9月1日起实施
主席马永伟二〇〇〇年八月四日财产保险条款费率管理暂行办法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财产保险条款和费率的管理,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开发新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产保险险种分为主要险种和其他险种两类
主要险种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认定和调整
主要险种以外的险种是其他险种
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由中国保监会制定和修改
主要险种的非基本条款和费率以及其他险种的条款和费率由保险机构拟定,报中国保监会或其省级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备案
第三条财产保险险别分为主要险和附加险
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末作规定的,以主险条款为准
本办法所称主险是指可以单独投保和承保的险别
附加险是指在主险基础上加保的、不能单独投保和承保的险别
第四条保险机构设计保险条款应遵循合法性、平等性、严谨性和通俗性的原则
保险机构厘定费率应遵循稳定性、适应性和公平性的原则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均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将其拟定的保险条款和费率向监管机关备案
条款费率的基本要素第六条财产保险主险条款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一)保险标的范围;(二)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第2页共5页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5页(三)保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