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油田公司HSE培训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辽河油田公司健康安全环境(以下简称HSE)培训管理工作,强化企业HSE培训管理程序,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培训管理办法》和《HSE培训管理规范》(Q/SY1234-2009),结合辽河油田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HSE培训须立足岗位、满足需求,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
考核应坚持教考分离、统一标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控股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本规定由安全环保处归口管理,所属各单位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单位根据本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HSE培训管理程序,并组织培训、监督、考核
第六条各单位培训管理部门将HSE培训计划纳入总体培训计划,协调培训资源,并协助直线领导实施培训计划
第七条各单位HSE管理部门协助分层次开展培训需求识别,对培训的实施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三章基本要求第八条员工在上岗之前必须接受与所从事业务相关的1HSE培训,经考核证明能够胜任相应岗位要求方准上岗
第九条凡新入厂人员均需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是指厂(公司)级、车间(大队、作业区)级和班组(基层队)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厂级、车间级培训由各单位培训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由安全专业技术、设备等管理部门参与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按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方案,由班组长或安全员负责实施
第十条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学时要求:(一)新入厂员工,应经过厂、车间(队)、班组三级入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工种调换、转岗、脱岗6个月以后重新上岗的员工,应重新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相关员工应重新进行针对性的安全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