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附件1:辽宁医学院编制管理暂行办法为了适应高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深化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学院人员编制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辽宁省人事厅、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编制管理的原则和目标(一)基本原则按照“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理顺关系、科学管理”的原则,根据省编委核定我院的编制总数和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核定学院各类人员编制
(二)主要目标学院人员编制控制在辽宁省编委核定的总编制数范围之内,通过对各类人员编制的合理使用和规范管理,各类人员编制结构趋于合理
在学院基本教育规模编制数中教师编制的比例达60%以上;教学辅助编制占20%左右;党政管理编制控制在15%以内;工勤编制控制在5%以内
二、核定依据(一)《关于深化省属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政发[1999]4号);(二)《关于锦州医学院机构编制及工资总额的通知》(辽编办发[1999]42号);(三)《关于锦州医学院人员编制事项的通知》(辽编办发[2005]20号);(四)《辽宁医学院“十一五”规划》;(五)学院各级各类人员岗位任务和学院人员实际情况
三、学院各类人员编制分类(一)教师编制:指为完成学院教育教学和科研任务而配备的从事教学工作、科学研究工作以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编制
(二)教学辅助编制:指为学院教育教学服务而配备实验、图书资料、卫生保健、辅助科研以及从事其它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编制
(三)党政管理人员编制:指学院专职从事党务、行政管理、行政事务工作的人员编制
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四)工勤人员编制:指从事驾驶、保卫、打字复印、收发、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