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扩大“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成果,按照省局《关于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局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进一步解放思想,围绕“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主线,坚持集中精力谋发展、集合职能抓发展、集结力量促发展、集聚精神求发展,积极服务我市涉及“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在质量服务、质量监管、质量保障、质量宣传和大质量建设方面全面深化和提升,进而提升我市质监系统履职能力,夯实质量基础,确保安全底线,为我市“超千破百”和“双调双转”总目标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促进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推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能力;促进企业加强主体责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质量安全1保证能力;促进各部门、各行业协会密切配合,加快建立依靠政府、联合部门、抓住企业、监管产品的工作机制;促进全市质监系统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提升服务发展、科学监管的能力;促进全社会进一步加强质量意识,共同营造有利于质量进步的社会环境,努力将我市产品质量提升到新水平
三、主要内容(一)努力提升服务发展水平深入开展质量振兴活动
大力推进质量兴市活动,加强工作指导,丰富活动内容,推动各级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巩固“质量兴市”成果
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动员广大企业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实施“质量对比提升工程”,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争创国家质量奖、黑龙江省质量奖
推动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
推动各级政府制定和完善质量奖励政策,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对在质量振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