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湖南省卫生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湘卫职改〔2009〕9号关于2009年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州人事局、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做好2009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我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现将我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学历和资历要求1、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者应具备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相应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副高级职务5年以上。2、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者按国家和省职称改革政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正常申报:(1)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5年以上。(2)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7年以上,属市级及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医学、卫生技术、药学(包括西药和中药)、护理专业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的任职资格;属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学(包括西医和中医)、预防医学、卫生技术、药学(包括西药和中药)、护理专业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的任职资格。(3)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4年以上;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2年以上;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3、申报全科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除须具备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申报条件:(1)申报者应为在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2)申报者必须获得临床医学(包括西医和中医)专业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已获得全科医学中级职务的不须提供此证);4、破格申报条件:2学历或资历不符合正常申报条件,要求破格申报者,按照我省职改有关政策,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论均为“合格”等次以上,且有一年为“优秀”等次;(2)任现职时间应须三年以上;(3)论文、工作业绩及贡献,学术或技术成果的具体要求按《破格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附件1)执行。各地人事、卫生行政部门对破格申报者要从严审核把关。5、下基层服务要求在城市(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医疗卫生单位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临床医学(包含西医和中医)医务人员必须到县或乡镇医疗卫生单位连续服务六个月以上,并考核合格。申报人员须报送《城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定期服务工作考核手册》或《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县、乡)医院服务登记表》(见附件2)。凡未按要求到县或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定期服务的,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不能同意申报。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疾控机构医生下基层服务,今年暂不作要求。(二)执业资格准入要求为了严格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按有关规定,申报医师类高级任职资格者,须提供《医师执业证书》,申报护士类高级任职资格者,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且医师类申报高级任职资格专业的类别应与医师执业资格类别(临床、公共卫生、口腔、中3医)相一致。(三)参评论文要求1、申报副、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根据其工作单位不同,须按下表要求分别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参评论文(原件)及相关材料(非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的文章不予参评)。论文要求工作单位副高正高市级及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2篇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有3篇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求提供2篇论文,其中必须有1篇是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