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潍语委字[2007]1号关于印发《潍坊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方案》和《潍坊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实施细潍坊市教育局潍坊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潍坊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文件第2页共10页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0页则》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语委各成员单位,驻潍各高校,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明办、山东省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鲁教语字[2003]1号)文件精神,我市应在2008年以前完成对二类城市(包括市直、奎文区、潍城区)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2009年以前完成对三类城市(包括市直、奎文区、潍城区以外的其他县市区)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经市政府同意,我市自今年起全面启动二类城市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为此,潍坊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定了《潍坊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方案》和《潍坊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方案要求做好迎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提升城市形象,建设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相关责任,确保评估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语第3页共10页第2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0页委将联合有关单位定期对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的自查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在自查整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告知市语委办。市语委办联系电话:8263500,联系人:任翠荣。邮箱:wfsywb@126.com。潍坊市教育局潍坊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潍坊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二〇〇七年七月三十一日第4页共10页第3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10页潍坊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山东省语委将于2008年底对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和《山东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实施细则》规定的目标任务达标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为做好迎接检查、评估工作,促进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全面发展,制定本方案。一、评估范围党政机关、广播电视、各级各类学校、新闻出版、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为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重点单位和对象。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人事、商业、邮政、通信、文化、交通、旅游、银行、保险、医院等部门为必查单位,其他行业和部门为抽查单位。二、评估内容《山东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实施细则》由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社会用字管理三部分组成,总分260分。如下表:A综合管理60分B普及普通话100分C社会用字管理100分第5页共10页第4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5页共10页A1组织领导16分B1党政机关24分C1党政机关15分A2工作机构14分B2广播电视20分C2学校25分A3管理措施12分B3学校36分C3出版物20分A4法制建设10分B4公共服务行业20分C4影视屏幕20分A5宣传工作8分C5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20分三、工作步骤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07.7—2007.9)各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全市上下特别是有达标任务的单位,了解达标内容,增强迎接检查评估意识,成立迎评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文件,自觉配合完成达标工作。第二阶段:自查整改(2007.10—2008.9)1.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各区语委办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工作,对照《潍坊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任务分解表》(附后),组织力量逐条检查,并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2.奎文区、潍城区政府对辖区内的街道、公第6页共10页第5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6页共10页共场所社会用字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改,2007年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