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HS-21-09-2011物料代用管理办法前言2011-06-30发布2011-07-30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本文件挂在公司网页上的版本为受控版本,一经打印,则是非受控版本,仅作为参考第1页共9页版本换版/修订记录编制/修订人批准人生效日期本程序根据ISO9001:2008、ISO/TS16949:2009相关要求制定
本程序所规定的是产品配套物料代用管理办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司各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按照本程序的规定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本程序由技术中心提出
本程序由技术中心起草
本程序由企业管理部归口
本程序起草人:汪锡斌本程序批准人:陈建本文件挂在公司网页上的版本为受控版本,一经打印,则是非受控版本,仅作为参考第2页共9页第3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9页物料代用管理办法1范围本程序规定了公司产品配套物料代用管理办法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各类物料(如:电子类物料、金属件类、塑胶类物料以及包装材料类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S-42供应商管理程序HS-41采购管理业务程序3定义无4职责4
1技术中心4
1技术中心产品设计工程师对代用的产品物料功能、性能、接口、品质进行确认;4
2产品设计工程师在产品配套物料供应断货、缺货时提出相应的物料代用方案;4
3对不同的客户需求,需降低成本而提出相应的物料代用;4
4技术中心BOM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代用规定,并在ERP(K3)系统中建立代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