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美铝业有限公司管理制度生产设备外委修理管理办法2011-08-16发布2011-08-18实施河南中美铝业有限公司发布生产设备外委修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设备外委修理的管理工作,强化责任,提高工作实效,合理控制费用,确保设备外委修理质量,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河南中美铝业有限公司设备外委修理的范围、委托程序、价格的确定、修理后的验收、费用结算等内容,适用于河南中美铝业有限公司所属生产设备的外委修理
第二章外委修理的范围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设备修理包括机组主辅设备、公用系统设备及其零部件的返厂修理、现场维修等零星修理事项,包括机组检修、外委劳务、技术服务、车辆修理、办公设备、生活福利设施的设备维修等内容
第四条全厂计算机、打印机的修理由综合部负责
第五条对更换下来的配件或设备进行“修废利旧”的,由能源装备部、供销部、企管部、纪检办负责
第六条外委加工件的委托、加工事宜由能源装备部负责
第三章委托修理程序第七条外委修理由使用单位填报“设备外委维修审批单”,主要内容包括:外委立项原因、范围、内容,估算修理费用,报能源装备部
“设备外委维修审批单”由能源装备部保存
第八条估算费用在20万元及以上的修理项目以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不能招标的必须说明原因,并经相关领导批准后,以议标的方式确立价格,签订技术协议及维修合同
第九条估算费用在20万元以下的,由能源装备部根据修理性质按下列方式确定修理单位及修理价格
1(一)估算价格在一万元及以上且小于二十万元的修理项目,由能源装备部、企管部共同确认外委维修承包商,以招议标的方式确立修理单位
对于必须原厂返修或紧急抢修的项目,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可直接确立修理单位
经谈判后确立修理价格,并与对方签订修理技术协议及维修合同,按照合同管理的方式进行管理
(二)估算价在一万元以下的修理项目,经谈判后确立修理价格
设备修理、并验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