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5页长沙理工大学公有房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公有房屋资源的管理,合理使用公有房屋,节约办学资源,提高公有房屋的有效利用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长沙理工大学公有房屋系产权隶属于长沙理工大学的各种用房及配套建筑
第三条本办法是依据国家建设部、国家计委、原国家教委批准执行的《普通高校建设规划面积指标》(建标〔1992〕245号文件)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以及《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第四条学校公有房屋的调配、出售、出租、改造、改建、装修管理归口学校房屋管理部门负责,日常使用管理由使用部门负责
调配、出售、出租根据学校有关会议精神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房屋改造、改建、装修根据房屋的状况、使用要求、建筑结构、批准文书决定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2页共15页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5页第五条学校机关、院(部)、所使用的公有房屋,按照“定额分配、有偿使用”的原则,区分定额面积和超定额面积,按不同单价计算房屋资源占用费
定额面积依据各单位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管理或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以及人员结构与设备资源拥有情况按统一标准核定
第六条经学校批准的产业用房、后勤服务经营性用房(含幼儿园、医院、小学等),按照“合同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收取房屋资源占用费
第七条依据公有房屋的实际用途,将学校公有房屋划分为教学与教辅用房(教室、实验室、语音室、计算机房体育用房、教辅用房)、科研用房、办公用房、后勤保障用房、经营性用房、学生住房、学生活动用房、职工活动用房、公有周转住房、其它公有用房十种类型
(一)教学与教辅用房系指实际用于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