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乡镇、园区类)项目考核标准标准分组织领导安全生产领导机构不健全,分管领导不明确,各扣2分;未按规定或明确安全监管机构,本项目零分,安全专职人员乡建制和园区不少于2人,镇建制3-5人,配备不到位,扣2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缺少一次,扣1分;按要求出席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未经批准每缺席1人次扣1分;安全生产工作未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未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的,扣2分。10指标分解责任落实明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每少签一份扣1分;年终进行1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自评,次年1月5日前将年终自查报告和评分情况上报县安委办,未报的扣1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文件,对要求贯彻和报送落实情况而未执行的,有一件扣2分;10安全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警示日、“11·9”消防日和其它安全活动,并及时报送活动总结材料的;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扣3分,未报总结材料的扣1分,按上级要求组织辖区内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未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培训的,每少一次扣1分;按规定报送安全工作信息,每少1篇扣0.2分,超过报送数量的,每多录用1篇加0.1分。8安全投入预防措施将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经费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拔款,未列入或未及时拨款的,扣2分;督促落实辖区内的矿山和涉及危险物品等高危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落实安全“三同时”规定,对应进行而未进行的有一项扣2分。7安全执法每季度至少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少一次扣1分,无检查总结,每少一次扣0.5分;对涉及本辖区的安全生产举报不及时处理的,有一例扣2分。8安全整治制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继续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员聚集场所、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特种设备、中小学校危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应进行而未进行的,扣2分;对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行为不及时打击取缔的,有一例扣2分;未按要求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扣2分。10隐患管理对上级挂牌的重大、特大事故隐患不整改的,本项目零分;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整改销案的,有一例扣4分;未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或未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监管台帐的,扣2分;发现重大危险源和重、特大隐患未及时上报的,扣2分。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扣4分;未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情况月报表的,每少报一次扣0.5分。10事故管理按规定及时快报生产安全事故的,凡不按规定时限快报的,有一例扣1分;及时组织事故抢救和善后处理,凡有推诿扯皮影响事故调查处理的,有一例扣3分;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事故的,本项目零分。7安全效果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超控制指标的,每超控制指标1人,扣15分;每低于控制指标1人,加3分。当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获县政府表彰的加1分,获市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表彰的加2分,获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表彰的加3分。30其他1、重点监管单位因工作开展不到位,发生责任事故的,对监管责任单位在考核总分中另行扣减5分。2、对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在考核总分中另行扣减20分。3、隐患排查治理考评出现一次不合格的,取消安全生产获奖资格。备注1、在各项标准中,采取逐条扣分办法,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2、得分98分及其以上为先进,90~97分为合格,80~89为基本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2铜陵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部门类)项目考核标准标准分组织领导安全生产领导机构不健全,分管领导不明确,各扣2分;未按规定或明确安全监管机构,本项目零分,安全专职人员不到位,扣2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缺少一次,扣1分;按要求出席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未经批准每缺席1人次扣1分;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部门总体工作布局,未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的,扣2分。10指标分解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