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3页郑州市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郑州市范围内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本规定所称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
本规定所称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和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它采购方式
第三条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活动,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支持民族产业,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激励自主创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等
第五条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因特殊情况需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
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2页共13页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3页第六条在非招标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谈判、询价小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供应商认为上述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第七条非招标采购活动所需专家的抽取和管理按照财政部、监察部《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