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学活动中安全注意事项为确保体育教学活动中的安全,杜绝伤害事故,特订以下注意事项:一、坚决贯彻《苏州市中小学体育教学常规基本要求》提高教学质量。二、每学期初及期中,体育组长应协同总务处、政教处对学校体育设施进行逐项检查,特别对场馆设施、体操器械、球类器械等;如发现损坏,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请总务处及时维修。三、每学期的体育引导课以及平时教学中,必须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引导,教师的备课笔记中,应加注安全教育内容和有关防护措施。四、在教学过程中,如发现器械有所损坏,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组长汇报,说明原因然后由组长汇报总务处,进行维修或报废。五、教学过程中,对易发生伤害事故的运动项目,一要加强安全教育。二要教学组织合理、严谨,三要有切实的防护措施,严禁两个危险项目同时进行教学。教学中教师应自始至终控制整个教学过程。如:1.投掷项目(铅球、实心球等)切忌面对面投掷的组织方法。2.支撑跳跃:加强课前器械检查,并加强练习时的保护工作。3.单、双杠由于场地小,器械少,人数多,应合理组织注意下杠落地处的松软和保护工作。4.教授跳高、跳远等内容,教师应在课前准备好场地,包括坌好沙坑,切忌在较硬或高低不平的场地上进行跳跃练习,练习过程中应经常提示学生注意安全。六、对易发生伤害事故的运动项目,任课教师上课时,应注意运动量,掌握运动强度,及时排除隐患。1.上午第四课时,教师应根据学生具体状况,及时调整运动量和强度。2.体操类项目考查应注意加强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并重视保护工作。3.下午4时左右的课余活动时间,各班主任、体育教师、校值日教师应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防止产生不安全因素。七、学生上体育课不得随身携带小刀、针等锐利的物件,以排除不安全因素。八、在体育教学工作中,应与医务室密切配合,加强医务监督,加强疾病(包括先天性疾病)登记。发现患病学生,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根据其患病程度以及能承受运动量作出妥善安排或修改活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