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利民惠民存在问题及对策民政利民惠民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优抚安置经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等
民政利民惠民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体现了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是救助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公平的主要手段,是民政部门履行职能的重要途径和基本保证
管好用好有限的资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是驻民政局纪检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海西应先行,港城当崛起,纪检走前头”的具体体现
我们要积极服务民政的科学发展,始终高度重视民政利民惠民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民政各项资金规范运行、正确使用,为推进民政工作、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作贡献
一、资金监管的做法我市民政部门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勤俭节约和民主理财的原则,将利民惠民资金的监管列入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通过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纠正、从长远上解决利民惠民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
主要做法是:(一)完善制度、严格管理针对民政资金专用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将各类专项资金全部建立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杜绝截留、挪用、挤占民政资金现象的发生
完善民政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办法,一是在救灾资金拨付使用上坚持“四公开”(救灾账目公开、发放对象公开、分配方案公开和发放程序公开)和“五优先”(重灾户优先、受灾特困户优先、受灾五保户优先、受灾优抚对象优先、灾后无力自救户优先)原则,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二是在低保金发放上落实“三公开”(对象公开、人数公开、金额公开)规定,坚持“六化”(评审程序化、公示规范化、发放社会化、监督多元化、建档标准化、管理动态化)做法,实现应保尽保;三是在优抚资金的管理使用上,坚持“二个规范”(规范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资金领取手续)和“三个严格”(严格核定人第1页共5页头、严格核定类别、严格核定待遇),